刘跟鹏律师亲办案例
侵害新型专利权纠纷
来源:刘跟鹏律师
发布时间:2019-08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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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案中本律师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成功代理了本案。原告于2013年618日向国际知识产权局申请名为“一种旋耕机”的实用新型专利,2013124日取得授权。原告于20157月份起诉我方当事人侵犯其实用新型专利权并索赔40万元至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。

诉讼中,我方作为被告律师,通过认真比对涉案产品与原告专利权利要求书中的权利要求,成功代理了本案,最终法院认定,我方生产的旋耕机没有落入原告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,不构成侵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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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跟鹏律师主任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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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5166号天马商务大厦1510室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刘跟鹏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山东泽谊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任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707*********1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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